2018-04-27 00:00:00 來源: 點擊:1973 喜歡:0
工程項目建設結算時會遇到諸多問題,這里,以工程咨詢單位視角,通過4個案例,將其中涉及的問題或違規行為展示給大家,期望給存在類似問題的同業以警示與借鑒。
案例一:招標程序不合規,施工合同、過程審核不到位,引起的竣工結算問題
1、 案例背景
某國有投資項目,在未獲得立項批復和招標圖紙的情況下,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要求投標人對該工程的工期、質量、讓利幅度進行報價,最終確認中標人。然而,該項目在沒有簽訂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況且過程中的進度款支付也未經審計部門審核、累計付款比例已經超出初次批復的投資概算。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進入工程竣工結算階段。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初步擬定的合同預算、窩工停工損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導致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竣工結算。
2、 案例分析
該工程招標程序不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具體如下:
(1)《招標投標法》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2)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程序不正確。 《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招標文件的內容不合規。《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4.1.2 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項目進行招標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具備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本項目沒有招標圖紙,未編制工程量清單,其作法違規。在過程跟蹤過程中,咨詢人員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設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在有滿足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情況下及時編制工程量清單;在沒有圖紙的情況下(如EPC項目招標時無圖紙,圖紙要求由中標人繪制),可參考類似項目編制模擬工程量清單。
(4)招標人是否具備自行招標資格有待查證。《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 第二款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上款所指的能力是指招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根據以上招標法的規定,該建設顯然不符合招標法的有關規定。由于本項目在開工以后才聘請了中介咨詢單位,咨詢單位介入以后,多次以書面的形式督導建設單位及時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確定合同金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等,但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總是以特殊項目及趕工期等等為由,始終沒有形成一致意見。正是由于該項目脫離了公開招標的競爭平臺、喪失了合同應有條款的基本約束及應明確的義務與責任。最終導致了項目投資完全失控、也使建設單位完全處于被動局面。
3、 案例處理結果
根據中介咨詢單位的職能與權限及相應的服務范圍,在該項目結算資料不完善、結算審核依據不充分及工程施工成本合同沒有正式簽訂的情況下,中介咨詢單位拒絕正常竣工結算審核。對于建設單位要求中介咨詢單位參與簽訂本施工合同的相關事宜,中介咨詢單位只能對合同條款的中合法性、合規性及公正性條款提出建議和意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其是否采納、接受,屬于甲乙雙方的合同載體范疇,中介咨詢單位不予干涉、也沒有強制性的權限。由于建設單位對中介咨詢單位在接觸該項目開始至今、提出的各項建議和意見沒有及時采納,由此導致該項目的投資超概、結算扯皮延誤、違規違紀等一切后果均由建設單位及相應主管部門負責承擔。
案例二:結算時施工單位提出計工日的單價參與取費
1、 案例背景
某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時,投標人在計日工的單價中填寫的是180元/工日。結算時施工單位提出計工日的單價參與取費,取費后計日工單價為260.96元/工日。
2、處理結果
(1)首先查看施工合同中計日工的結算方法,依據合同約定執行。
(2)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查看投標工程量清單編制依據。如果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8)編制時,計日工費用只計取稅金(計稅后全費用綜合單價為186.26元/工日)。如果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13)編制,計日工綜合單價不包括規費和稅金,即計日工費用可計取規費和稅金(計取規費和稅金后全費用綜合單價為223.98元/工日)。
案例三:工程停工、趕工賠償問題
1、 案例背景
某群體項目分四期工程施工。一期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完成后,因二、三層部分房間具體使用功能未確定,建設單位將此部分作為甩項工程,要求施工單位在完成其他工作后停工一年。一年后施工圖紙確定,施工單位按圖紙完成甩項部分工程施工。一期工程結算時施工單位提出停工費用索賠,索賠內容包括現場管理人員工資、看護人員工資、腳手架租賃費、施工機械租賃費、施工單位管理費、利潤、已完工程保護費等費用。二期工程因辦理施工許可證過程中出現問題,后又遭遇721特大暴雨,真正開工日期比合同開工日期延后3個月。因二期工程為科研樓,入駐日期無法更改,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發出了趕工3個月的要求,力保的合同竣工日期完工。為此,施工單位報送了趕工措施方案,并提出了趕工費用索賠。索賠內容包括:增加模板、支撐體系的工、料費、腳手架措施費、冬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費及機械費、勞動力降效及加班費、民工福利及取暖費、非正常流水施工的成品保護增加費用、管理人員加班費及各勞務隊獎勵費用等。
2、 案例分析:
審核一期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停工損失索賠時,建議審核思路如下:
(1)分析停工產生的原因。依據國家法律相關規定,只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時,承包人才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非承包人原因主要體現為:一、因為發包人單方終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二、因發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工程進度款不能正常支付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三、因發包人提出重大設計變更或設計資料不全面造成的停工;四、因戰爭、地震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停工。屬于一至三的情況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賠。
(2)查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有約定時按合同約定計算停工損失費用。
(3)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或約定不清時,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解決方法可參考**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補償辦法》。發包人可以為承包人提供的索賠包括:一、停工期間的工地看護費用,工地看護費用=看護人員數量*看護人員月工資標準*停工月份;二、周轉材料停止補償;三、施工機械停止補償等。詳細計算方法參考:《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4)發包人應及時向承包人提出停工令,施工單位在接到停工令后做好停工準備工作。承包人有責任和義務使停工損失降低到最小。
(5)發包人發出停工令后,發包人應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對停工的天數、現場看護人員數量、現場周轉材料情況、機械停止情況等進行簽訂統計。
3、案例處理方法
(1)在發包人提出趕工要求后,立即分析發包人提出趕工要求的原因,對趕工費用做出估算,向發包人提出趕工的效益與成本分析,比較趕工費用與趕工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議。
(2)當發包人明確需要趕工時,對趕工工期進行分析,避免出現發包人盲目趕工而違反法規的情況。工期是一個建設項目的最基本參數之一,工期對工程的質量和造價都決定性影響。北京市于2009年發布了《北京市建設工程工期定額》,同時在京建發〔2010〕255 號文件中對壓縮有明確的說明。(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視為發包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依照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處理。發包人壓縮定額工期超過10%時,招標人應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對施工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承擔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責任。)
(3)計算趕工費用。趕工費用計算方法有以下幾種:
1) 依據合同約定計取。
2) 承包人報送趕工費用交發包人審核。
3) 依據京建發〔2010〕255號規定計算。
A:壓縮定額工期在5%以內時,工期每壓縮一天按工程造價(不含設備費,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計算:建筑工程、軌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繕工程0.6‰。但壓縮工期增加費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2%。
B:壓縮定額工期在5%~10%以內時,壓縮的全部工期天數每壓縮一天按工程造價乘以以下比例計算:建筑工程、軌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繕工程1‰。但壓縮工期增加費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3%。
C:壓縮定額工期超過10%時,壓縮定額工期10%以內的天數按B條計算壓縮工期增加費;10%以外的天數,工期每壓縮一天按工程造價乘以以下比例計算搶工措施費:建筑工程、軌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繕工程3‰。
4) 比較三種計算結果,采用最低結果與施工單位談判。
案例四:甲供設備是否應計入施工圖預算中參與利潤、稅金的計取
1、 案例背景
某變配電工程主要施工內容包括:總配電室增加2臺高壓饋電柜(甲供設備);調整二次控制系統;更換電流互感器;敷設總配電室至分配電室高壓電纜;分配電室內安裝干式變壓器2臺(甲供設備)、高低壓開關設備38臺(甲供設備);配置安裝直流屏1套(2臺)。該工程采用01預算定額組價,報送結算金額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工程造價(元) |
1 |
建筑工程 |
12161.98 |
2 |
總配電室工程 |
566195.18 |
3 |
變電所工程 |
6631262.61 |
4 |
小 計 |
7209619.77 |
5 |
扣甲供設備【設備費99%】 |
-4690620 |
6 |
合計 |
2518999.77 |
2、案例分析
A:01預算定額組價
(1)此項目爭議的焦點問題是甲供設備是否應計入施工圖預算中參與利潤、稅金的計取。
(2)招標時指定甲供材的范圍,甲供材不進入投標總價,甲供材就只能計取1%的保管費。該工程結算金額中甲供設備費為4,638,000.00元,以該項費用為基數計取的利潤、稅金為49.74萬元,此金額全部扣減。按甲供設備費總金額計取1%保管費即4.638萬元。
(3)招標時指定甲供材的范圍,甲供材進入投標總價,按京造定(2009)7號文精神辦,結算時退還甲供材的99%。其它不退。因為投標控制價中由于甲供材進入,影響了其它綜合單價,所以此利潤及稅金是投標方應得的。施工單位提出甲供設備價格計入施工圖預算取費后再扣減設備費99%的方法依據是京造定【2009】7號文。
(4)審核匯總表見下表:
B:12預算定額組價
(1)2012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定額》中規定,對建設單位自行供應材料(設備)的服務包括:材料(設備)運至指定地點后的核驗、點交、保管、協調等有償服務內容。材料(設備)價格計算按照材料(設備)預算價格計入基價中。結算時,承包人按材料(設備)預算價格的99%返還建設單位。不再計取總承包服務費。
(2)01預算定額與12預算定額取費基數和費率不一致,12預算定額中設備費只參與計取稅金。
2001預算定額安裝工程取費表
序號 |
費用代號 |
名稱 |
計算基數 |
基數說明 |
費率(%) |
一 |
A |
定額直接費 |
ZJF+ZCF+SBF |
直接費+主材費+設備費 |
|
|
A1 |
其中:人工費 |
RGF |
人工費 |
|
二 |
B |
現場管理費 |
B1+B2 |
1、臨時設施費+2、現場經費 |
|
|
B1 |
1、臨時設施費 |
A1 |
其中:人工費 |
|
|
B2 |
2、現場經費 |
A1 |
其中:人工費 |
|
三 |
C |
直接費 |
A+B |
定額直接費+現場經費 |
|
四 |
D |
企業管理費 |
A1 |
其中:人工費 |
|
五 |
E |
利潤 |
C+D |
直接費+人工費 |
7 |
六 |
F |
規費 |
RGF |
人工費 |
24.09 |
七 |
G |
稅金 |
C+D+E+F |
直接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 |
3.48 |
八 |
H |
工程造價 |
C+D+E+F+G |
直接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
|
2012預算定額安裝工程取費表
序號 |
費用代號 |
名稱 |
計算基數 |
基數說明 |
費率(%) |
1 |
A |
分部分項工程費 |
ZJF+ZCF+SBF |
直接費+主材費+設備費 |
|
1.1 |
A1 |
其中:人工費 |
RGF |
人工費 |
|
2 |
B |
措施項目費 |
CSXMHJ |
措施項目合計 |
|
2.1 |
B1 |
其中:人工費 |
ZZCS_RGF+JSCS_RGF-AQWMSG_RGF |
組織措施人工費+技術措施項目人工費-安全文明施工人工費 |
|
2.2 |
B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 |
AQWMSGF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3 |
C |
其他項目費 |
QTXMHJ |
其他項目合計 |
|
3.1 |
C1 |
其中:總承包服務費 |
總承包服務費 |
總承包服務費 |
|
3.2 |
C2 |
其中:計日工 |
計日工 |
計日工 |
|
3.2.1 |
C21 |
其中:計日工人工費 |
JRGRGF |
計日工人工費 |
|
4 |
D |
企業管理費 |
A1+B1+AQWMSG_RGF |
其中:人工費+其中:人工費+安全文明施工人工費 |
|
5 |
E |
利潤 |
A1+B1+AQWMSG_RGF+D |
其中:人工費+其中:人工費+安全文明施工人工費+企業管理費 |
24 |
6 |
F |
規費 |
F1+F2 |
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費 |
|
6.1 |
F1 |
社會保險費 |
A1+B1+C21 |
其中:人工費+其中:人工費+其中:計日工人工費 |
14.23 |
6.2 |
F2 |
住房公積金 |
A1+B1+C21 |
其中:人工費+其中:人工費+其中:計日工人工費 |
5.29 |
7 |
G |
稅金 |
A+B+C1+C2+D+E+F |
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中:總承包服務費+其中:計日工+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 |
3.48 |
8 |
|
工程造價 |
A+B+C1+C2+D+E+F+G |
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中:總承包服務費+其中:計日工+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
|
上述案例是咨詢機構在咨詢服務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主要體現在:
1、招標過程不符合招標投標法規定;
2、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主要條款與實際合同(或黑白合同)主要條款不一致;
3、合同條款存在漏洞;
4、評標過程中未清標(大多數項目評標時間短,評標專家未充分理解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辦法就開始評標,且評標專家往往側重于對施工組織設計的評審、而忽視投標工程量清單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之間的對應關系)導致部分不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中標;
5、合同履行過程中對變更洽商管理不嚴謹;
6、管理過程中對專業暫估、材料設備暫估價以及變更洽商中新出現的主材設備不履行認價程序、結算時不扣暫列金額、不調整暫估價等。
有些問題在結算審核階段去解決時會遇到各種障礙。如甲乙雙方已簽章的合同已修改,材料設備價格因時效性、單一來源性等問題不能準確認價,有些設備材料按規定因履行招標程序了需要后補招投標資料等。
針對這些風險建議:
建設單位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管理制度,項目管理人員加強工程造價相關知識的學習,委托招標代理公司組織招標工作,評標過程中給予評標委員會充分的評標時間、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全過程跟蹤咨詢服務等,從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上規避、轉移上述風險。作為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則應熟練掌握基本建設程序、與工程造價相關法律法規、熟悉招投標程序、熟練掌握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與配套定額以及不同版本之間的差異、合同管理、風險管理等基本知識,保證在審計咨詢服務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降低審計工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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