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00:00:00 來源:網絡 點擊:1691 喜歡:1
近日,河南鄭州下發通知,由市城建局局長擔任組長,加強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要立即對所有施工項目(包括停工項目)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情況;
深基坑開挖、支護及監測情況;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情況等。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到專人負責,確保檢查實效。
2、落實項目經理帶班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人員值班,保證24小時堅守崗位。
3、在施工現場發放宣傳頁、設置展板、懸掛條幅、開設安全講座。
通知原文: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切實加強汛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通知
鄭建文〔2020〕114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目前,我市已進入汛期,天氣多變,大雨、暴雨天氣多發頻發,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潛在的隱患。為切實做好強降雨防范工作,確保建筑工地安全渡汛,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鄭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于轉發河南省防汛準備工作方案的通知》(鄭安委辦〔2020〕39號)文件、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鄭州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鄭防指〔2020〕6號)等文件精神,市城建局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汛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防為主,防汛抗災救援相結合,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精心組織,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災害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
二、組織機構
為做好今年我市建設工程防汛工作,特成立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梁遠森 市城建局局長
副組長:曲 標 市城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俊銘 市城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遠 爍 李錦林 李世杰 張秋福 林海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質量安全管理處,由遠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由李錦林同志、林海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王永明同志任聯絡員,聯系電話:67176526,13703959423郵箱:sjwzac2009@sina.com。
局辦公室上班時間電話:67188900,休息及夜間值班電話:67188931。
三、工作任務
(一)房屋建筑深基坑安全管理
工作重點:確保工地排水設施暢通,防汛物資儲備到位;已開挖的基礎要做好防水處理,防止基坑進水發生塌陷,特別注意周圍較近有建筑物的基坑,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大水沖洗影響到臨近建筑物,引發更大的險情;要加強對深基坑工程支護體系的監測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所有基礎施工、溝槽施工要將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為防汛重點,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深基坑周邊的施工人員宿舍、庫房、臨時辦公場所等設施要確保安全。
牽頭部門:市城建局質量安全監管處
責任單位:市安監站、市安監站經開區分站、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在建市政道路項目(含完工未移交道路項目)
工作重點:所有在建市政道路、完工未移交道路相關指揮部必須成立市政道路防汛領導小組,周密制訂防汛應急預案,成立現場通訊聯絡組、物資保障組、搶險救援組、善后處理組等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確保汛期24小時值守人員在位、防汛器材設備正常運轉,遇有汛情能夠第一時間反應、第一時間處置;在建市政道路方面,尤其要注意保通路在汛期的積水抽排工作,在易積水、危險點位設置警示牌,遇有積水時第一時間進行抽排;完工未移交道路方面,要特別注意隧道、橋涵等易積水點位的防汛準備,遇有斷電、設備運轉不正常等情況時,及時進行協調,緊急調運應急抽排設備,確保汛情得到及時處置。
牽頭部門:市城建局城市建設管理處
責任單位:各工程指揮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克服麻痹心理,充分認識到加強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周密部署,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報建工程及違法違規工程的防汛工作,實施領導分片包干責任制,按本通知要求深入開展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2.自查自糾,消除安全隱患。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要立即對所有施工項目(包括停工項目)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情況;深基坑開挖、支護及監測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情況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到專人負責,確保檢查實效。
3.組建防汛隊伍,足額配備防汛物資。各施工企業、施工項目要結合項目實際,制定防汛應急救援預案,組建防汛搶險隊伍,配備足夠的沙袋、鐵锨、防汛應急燈、抽水機等防汛救援物資。各施工項目要通過在施工現場發放宣傳頁、設置展板、懸掛條幅、開設安全講座等方式,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防汛應急處置能力。
4.加強值班,做好信息報送。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汛期(6月5日至9月30日)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值班制度,全面掌握雨情、水情、險情等;各施工項目要認真落實項目經理帶班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人員值班,保證24小時堅守崗位。一旦發生險情,要第一時間按規定上報,以便及時調動人力、物力搶險救災,減少損失。對因防汛工作開展不力如玩忽職守、汛前不檢查、遇險不報告、貽誤戰機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實施責任倒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件:鄭州市建設工程排險應急專案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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