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00:00:00 來源: 點擊:201 喜歡:0
近日,蘇州市住建局印發《全市建筑工地環境提升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專項方案》。
4月起,每周開展檢查!
動員部署階段(4月中下旬)
4月25日前,確定底數清單和重點項目結對幫扶清單,每周動態更新項目清單。
集中整治階段(4月——6月)
對照建筑工地環境整治提升檢查用表(見附件)每周開展檢查,通過約談、通報、查處等方式,集中攻堅突出問題,確保整治成效。
附件:建筑工地環境整治提升檢查用表
一、內業資料檢查
制定揚塵防治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要求進行審核備案。
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按要求接入城市污水管網排放污水。
按要求建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揚塵防治專項檔案,每周末匯總形成《監理單位揚塵污染防治檢查情況周匯總表》。
編制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注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噸);編制建筑垃圾(土方、泥漿等)處理方案并向城管部門報備。
編制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二、實體檢查
工地采取封閉圍擋,高度符合要求,堅固整潔美觀,按要求設置噴淋及公益廣告。
注:1月22日,蘇州市住建局印發《強化建筑工地管理推進蘇州古城人居環境和空間品質綜合提升實施方案》(蘇住建質〔2024〕3號)。
房屋建筑工程圍擋高度為4米;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圍擋高度為3米;
小型(臨時)工程圍擋高度不低于2米。
有效遮蓋裸露干燥土、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預拌砂漿攪拌設備四周設置全封閉圍擋。
主體結構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封閉式管道運送到地面或裝袋后用垂直升降機運送到地面,嚴禁高空拋物。
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主要道路、腳手架底部、主要操作場地、材料加工區以及生活辦公區地面硬化處理,并及時灑水降塵。
開挖、破鑿、切割等起塵作業時,就近設置霧炮或噴淋設施對準作業面實施噴淋降塵。
除雨雪冰凍天氣外,所有噴淋灑水設備雙整點開啟,每次開啟時間不少于10分鐘,保持場地濕潤無干燥起塵土。
注:2022年,蘇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工地噴淋抑塵設備開啟時間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
即日起,除雨天外,施工作業期間,噴淋、霧炮、灑水車做到雙整點(8、10、12、14、16時等)開啟,每次開啟時間不少于10分鐘。
規模以上工程安裝噪聲、“泵吸式”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按要求安裝視頻監控設備,規模以上工程與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聯網。
現場主要車輛出入口按要求設置滾軸式或立體式自動沖洗平臺及沉淀池,車身、車輪及混凝土攪拌車出料口沖洗干凈,定期清理沉淀池。
現場按要求設置揚塵污染防治公示牌和今日揚塵管控措施公示牌。
使用符合VOCs含量要求的涂料和膠粘劑,能夠提供低(無)VOCs含量檢測證明、抽測合格證明等。
現場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已完成環保信息編碼登記并懸掛環保號牌。
按規定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禁止將建筑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工程泥漿在施工現場固化后外運,餐廚和廁所污水按城管環衛部門要求處理,未發生污水、泥漿外泄或直排河湖、雨水管網及隨意傾倒、拋灑現象。
建筑垃圾(土方、泥漿)委托具有渣土運輸資格的單位運輸、按照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土方、泥漿進行利用或者處置。
這類工程一律不得開工!
《方案》還提出強化管線工程揚塵防治:
依法應當申領施工許可證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紅線內配套的燃氣、電力、通信、供排水管線(道)工程,一律不得開工。
各縣級市(區)住建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紅線內配套管線(道)工程監督檢查力度,主動查處無證施工、揚塵污染違法行為。
對于管線工程揚塵污染問題屢教不改的,將建設、施工單位和相關管線國有企業通報給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聯合查處。
注:3月份,蘇州市住建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強化拆除、管線工程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蘇工地揚塵管控辦〔2024〕4號)同樣提出了此項內容。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全市建筑工地環境提升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專項方案》的通知
蘇住建質〔2024〕11號
市城管局、交通局、水務局、園林綠化局、生態環境局、稅務局、市通管辦;市軌交集團、能源集團、水務集團、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有線電視公司;各縣級市(區)工地揚塵辦;
按照《全市環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總體要求,特制定《全市建筑工地環境提升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專項方案》,請各地、各部門根據方案職責分工,有效部署落實、開展監督執法、建立長效機制,并根據后續調度要求報送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附件:全市建筑工地環境提升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專項方案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蘇州市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全市建筑工地環境提升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專項方案
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環境整治水平,根據《全市環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專項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抓好建筑工地環境整治提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和噪聲污染,減少建筑垃圾產生,持續美化城市環境。
二、重點工作措施
1.督促工程項目制定落實專項方案。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及其工程監督機構督促各類工程制定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城管部門督促各類工程施工單位報備落實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對土方階段項目實施“一對一”結對幫扶。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應注明出入口車輛沖洗方式;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應注明隔聲降噪設備、設施或施工工藝;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應明確源頭減量、分類管理、就地處置、排放控制具體措施,注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房屋市政工程要求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注明建筑垃圾外運前向城管部門報備建筑垃圾處理方案。
2.整治提升房屋建筑拆除工地環境。各縣級市(區)住建部門督促轄區內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第393號令和《關于加強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揚塵管控辦〔2022〕18號)辦理備案手續,報送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指導拆除工程建設單位規范堆放廢棄物并在規定時間內清除出場。工程監督機構在拆除、破碎作業時對照《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監督執法,鼓勵通過視頻直播方式幫扶指導。
3.加強工地出入口和進出車輛沖洗。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工程項目安排專人保潔,及時清掃和沖洗工地內部及出口處道路。督促具備條件的工程項目設置自動沖洗平臺和沉淀池,受場地限制不具備安裝條件的項目,可配備增壓泵、兩把高壓水槍、兩名沖洗人員有效沖洗車輛,保證進出工地車輛車輪車身清潔。及時清掃和沖洗出口處道路,路面不得有明顯可見泥土、物料印跡。
4.強化管線工程揚塵防治。水、電、氣、網、視國有企業督促各自名錄庫內管線(道)工程施工隊伍落實噴淋、覆蓋、保潔等防塵降噪措施。依法應當申領施工許可證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紅線內配套的燃氣、電力、通信、供排水管線(道)工程,一律不得開工。各縣級市(區)住建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紅線內配套管線(道)工程監督檢查力度,主動查處無證施工、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對于管線工程揚塵污染問題屢教不改的,將建設、施工單位和相關管線國有企業通報給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聯合查處。
5.強化軌道交通工程完工后道路管線恢復工程監管。軌道交通6、7、8號線都將進入收尾階段,軌道交通公司應當做好施工造成的道路開挖、管線和綠化遷移等的恢復工作,以及臨時道路、管線、建(構)筑物等的拆除和清理工作。土方作業和道路破碎時持續噴淋抑塵,干燥起塵道路場地定時沖洗保潔。軌交公司將道路、管線工程移交給屬地政府的,應出具市軌交公司和屬地政府的書面移交材料(施工單位自行移交無效,仍由市軌交公司落實揚塵、噪音、固廢污染防治),項目所在地縣級市(區)住建部門加強移交屬地政府實施部分內容涉及無證施工、揚塵噪音污染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6.認真開展“以稅控塵”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和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部分行業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的公告》相關要求,生態、稅務部門會同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核定揚塵排放量削減系數,精準征收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倒逼建筑工地認真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舉措。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中下旬)
各地、各部門召集在建工程責任單位,召開動員大會,深入宣傳發動,排查梳理突出問題。4月25日前,確定底數清單和重點項目結對幫扶清單,每周動態更新項目清單,明確整治任務、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6月)
對照建筑工地環境整治提升檢查用表(見附件)每周開展檢查,扎實開展環境整治提升和監督執法活動,通過約談、通報、查處等方式,集中攻堅突出問題,確保整治成效。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4月底取得階段性成效,6月底取得實質性提升。
(三)長效鞏固階段(7月以后)
鞏固集中整治成果,針對具有長期性、漸進性、反復性的問題,發揚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風,把一線反映好、整治效果佳的舉措辦法上升為工作規程、政策制度,形成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常態化、效果持續化。
四、職責分工
住建部門:負責房屋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作;承擔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職責,制定對揚塵管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考核方案并開展監督考核,有關情況納入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
城管部門:負責市政大修、養護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地周邊道路保潔和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管理。
交通部門:負責交通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作。
水務部門:負責水務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作;督促工程項目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按要求接入城市污水
管網排放污水。
園林部門:負責綠化建設和養護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作。
生態環境和稅務部門:負責核準建設單位提供揚塵排放量削減系數,精準征收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
市軌交集團:負責軌道交通主體工程完工后道路恢復、管線和綠化遷移工程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工作。
市通管辦:負責檢查、督促網絡通信管線(道)工程施工隊伍落實噴淋、覆蓋、保潔等防塵降噪措施。
能源集團、水務集團、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有線電視公司:負責督促各自名錄庫內管線(道)工程施工隊伍落實噴淋、覆蓋、保潔等防塵降噪措施。
五、工作要求
請各地區、部門、單位制定所轄工地環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每周開展專項檢查,每月形成月度總結,有效落實約談、通報、查處舉措,并根據市環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后續調度要求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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