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5 00:00:00 來源: 點擊:538 喜歡:0
▎來源:廣州市住建局
9月13日,廣東省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將對近期從河南省企業以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廣州市的企業資質,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第一批)工作。從核查名單來看,本次一共62家建筑業企業接受資質動態核查,每家企業受核查的資質均為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本次核查具體情況如下:核查對象本次核查對象為6月份以來河南省企業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廣州市的部分企業。核查內容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核查安排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被列入核查清單的各有關企業應對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針對本企業《核查清單(第一批)》所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提供核查資料,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主要指標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通知明確:1、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 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被撤回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在資質被撤回后3個月內,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級同類別資質的申請。2、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原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將對河南省企業以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廣州市的企業資質,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分批進行,現將第一批專項動態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核查對象本次核查對象為6月份以來河南省企業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我市的部分企業,具體詳見附件1《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一批)》(以下簡稱《核查清單(第一批)》)。二、核查內容(一)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二)核查期間,如企業將資質再分立到外市或者企業變更注冊地到外市,核實后如實登記。三、核查安排(一)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被列入核查清單的各有關企業應對照《標準》,針對本企業《核查清單(第一批)》所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提供核查資料(資料要求見附件2),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企業應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將《標準》要求考核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核查資料以書面的形式報至核查部門,具體詳見《核查清單(第一批)》標明的核查部門。(二)2022年10月14日起,我局將組織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等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核查等形式進行核查。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四、核查要求(一)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做好企業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二)請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對照《核查清單(第一批)》,主動聯系企業并建立核查臺賬,于12月20日前將最終動態核查情況報我局。附件:1.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一批)2.資料核查要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9月9日(聯系人: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鐘麗嫻,聯系電話:32257033;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黃國祥,聯系電話:288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