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 00:00:00 來源: 點擊:679 喜歡:0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為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加強行業監管,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41號令)第二十一條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圍開展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點
對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開展質量檢測業務(建設部141號令附件1中的4個專項檢測+1個見證取樣檢測)的機構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一)資質合規情況:重新核查檢測機構在取得檢測資質后是否仍符合住建部《檢測機構資質標準》要求;
(二)報告(數據)真實性:是否未檢測直接出具檢測報告、是否偽造或篡改檢測數據(報告);
(三)量能匹配情況:檢測人員、儀器設備的配備與完成的檢測工作量是否相適應;
(四)承攬業務情況:是否超出資質范圍從事質量檢測活動,是否存在轉包檢測業務或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行為;建設部令141號規定的質量檢測業務是否由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并簽訂書面合同;
(五)檢測人員情況:檢測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具備崗位證的檢測能力;
(六)樣品管理情況:樣品數量是否與臺賬、委托、原始記錄、報告相符,樣品封存處置是否規范;
(七)檢測儀器設備情況:儀器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檢定(校準)等。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3月底。
檢測機構結合整治重點全面自查自糾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檢測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要求。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自糾的,可依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不予行政處罰。
檢測機構于3月底前向主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情況,其中,檢測機構本部向注冊地所在地主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表詳見附件1),檢測機構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指在該縣市有落地實驗室,下同)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表詳見附件2);檢測機構或分支機構2021年以來有跨縣市承接見證取樣檢測且無落地實驗室的,還應同時向工程項目所在地和檢測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縣市主管部門報告承接檢測業務的情況(詳見附件3)。
(二)監督檢查:3月至5月。
1、資質條件核查: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逐一核查注冊地在本轄區的檢測機構是否仍滿足部頒資質標準要求(檢查表詳見附件4),重點核查人員、儀器設備等是否符合要求,經核查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責令檢測機構限期改正,整改期間不得開展相應的檢測業務;逾期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資質標準要求的,由省廳撤回其資質證書。
2、檢測行為檢查:通過飛行檢查等方式突擊抽查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有條件的可開展檢測監督復核,重點檢查涉及結構安全的檢測項目是否存在虛假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
(1)對跨縣市開展見證取樣檢測且無落地實驗室的檢測機構(分支機構),工程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應全覆蓋檢查每家檢測機構或分支機構(檢查表詳見附件5),每家檢測機構(分支機構)至少抽查1個工程項目的檢測情況,必要時到檢測機構(分支機構)實驗室進行檢查(原則上至少到1家檢測機構或分支機構);
(2)對檢測機構跨縣市成立的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部門應抽查50%以上的分支機構(檢查表詳見附件6);
(3)對檢測機構本部,所在地主管部門應抽查30%以上的檢測機構(檢查表詳見附件7);
(4)對地基基礎檢測,工程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對正在試驗的靜載(高應變或鉆芯法)等承載力檢測項目開展抽查(檢查表詳見附件8),原則上應覆蓋抽查30%以上的在本轄區開展地基基礎檢測的檢測機構。
(三)層級指導。3月至5月。設區市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縣(市、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層級指導,省廳將適時開展指導調研。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務求實效。各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認識到工程質量檢測行業違法違規問題對工程質量的危害性,以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抓實抓細專項整治工作,務求取得明顯成效,杜絕走過場。
(二)加強領導,嚴肅查處。各地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對發現的虛假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通過查處一批、曝光一批,在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形成有力震懾。
(三)做好總結,促進提升。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匯總轄區專項整治情況,分析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措施,于6月10日前書面上報省廳工程處(上報材料應包含附件9)。省廳將根據專項整治情況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質量檢測管控長效機制,促進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附件:1.檢測機構(本部)自查自糾表
2.檢測機構分支機構自查自糾表
3.檢測機構(分支機構)跨縣市承接見證取樣檢測的工程項目一覽表
4.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檢查表
5.跨縣市承接見證取樣檢測檢查表
6.檢測機構跨縣市分支機構檢查表
7.檢測機構(本部)檢查表
8.基樁靜載(高應變或鉆芯法)檢測現場檢查表
9.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