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00:00:00 來源: 點擊:875 喜歡:1
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落實“六穩”“六保” 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第二批政策清單共計49項,涉及建筑企業具體如下:
1、自2021年起3年內,對山東建筑企業開展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投保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出口特險(含特定合同保險和買方違約保險)和出口賣方信貸保險的保費等,省財政按照不超過單個項目保費支出的70%、每個保費繳納年不超過150萬元、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2、自2021年起,對在省內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激勵建筑企業做大做強。
3、自2021年起,對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企業遷入我省或將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分離到我省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自遷入之日起3年內,對企業產生的新增財力,由企業所在地給予適當獎勵。
原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魯政發〔2021〕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全面落實“六穩”“六保”任務,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省委、省政府研究確定了《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
第二批政策清單共計49項。
一、降本減負增效
1.鼓勵企業在魯分支機構轉為法人企業,自2021年起3年內,在魯分支機構轉為入庫納統的法人企業后,對其產生的新增財力省級不再分成,由企業所在地財政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或采取參股等方式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
2.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執行期限,在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的基礎上,再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3.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4.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5.2021年為5G基站運營商壓降進場租金8000萬元,完成直供電改造1.5萬個,減輕電費負擔1.4億元。(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
6.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對全省港口轄區范圍內的所有進出口貨物不再征收港口建設費。(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山東海事局)
7.自2021年1月1日起,對全省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8.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標準降低20%。(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9.降低國有企業混改項目進場交易成本,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對公開進場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混改項目,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不再收取投資者任何費用,不再強制實行交易會員代理制。(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10.年內取消省內全部11處政府還貸普通路橋收費站;繼續對通行山東省內高速公路ETC客車給予5%通行費折扣優惠,長期執行;繼續對行駛我省高速公路安裝ETC設備貨車實行八五折通行費優惠,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1.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新吸納時間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并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省級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12.深化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允許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規定申請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擴大內需
13.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安排3000萬元,支持數據中心集約發展,推動建設30個左右省級綠色數據中心。(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財政廳)
14.省級財政投入5000萬元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2021年底前,90%的市和70%的縣(市、區)達到省級三星級以上,形成500個以上服務民生的應用場景;打造300個左右智慧社區(村居),基本實現20人以上的自然村4G網絡覆蓋。(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
15.開展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工程,對納入試點工程的企業,經評審合格后,省財政給予每個企業300萬元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
16.完善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魯產精品”館,將商城內魯產產品直購限額標準由30萬元提升至400萬元。(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17.省財政統籌安排1億元資金,推動“好客山東”品牌入選央視“品牌強國工程”,支持舉辦旅游發展大會、中國歌劇節,組織開展“山東人游山東”“好客山東賀年會”等活動,支持改善旅游設施,促進旅游消費。(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
18.啟動第一批省級文旅康養融合發展區建設,集中培育“文旅康養十強縣”。在全省開展100家革命場館特色展陳、100個紅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建設、100款紅色文創展示推廣、100家研學基地紅色游、100條紅色旅游線路推廣、100場精品劇目演出等系列活動,拉動文化旅游消費。(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
19.2021年“五一”節前,上線運行“好客山東 ·云游齊魯”智慧文旅平臺,擴大數字文旅消費。(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20.省財政統籌安排6000萬元資金,在落實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支持政策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建設全民健身工程設施,發放體育消費券,支持開展體育惠民消費季活動。(牽頭單位:省體育局、省財政廳)
21.依托“山東家電消費節”,于6月、11月開展兩次家電“以舊換新”集中促銷活動,對家電生產、銷售企業推出的節能、綠色、智能等特定機型,支持企業按每臺不低于200元給予補貼,相應回收的廢舊家電交由合規企業處理。2021年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項目,省財政安排1000萬元給予扶持,提升廢舊家電拆解處理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2.啟動“15分鐘社區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各市在居民步行15分鐘可達范圍內,豐富便利店、菜市場、早餐店、維修店、家政服務點以及教育、文化、娛樂、健身、醫療、康養等便民業態,一站式滿足居民生活和服務消費需求。2021年對“15分鐘社區便民生活圈”專項規劃明確、改造提升效果明顯、社區覆蓋面擴大、拉動消費作用突出的前3個市,省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3.全省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具備條件的小區增加停車位,建設充電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
三、穩定外貿外資
24.對2021年新開加密或繼續執飛的國際海運及航空貨運航線給予單個航班最高5-150萬元補貼,對臨時國際航空貨運航線給予最高100-300元/噸航時補貼,對航空公司在我省設立運營基地或子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5.開展省級跨境電商主體培育工程,2021年認定5個跨境電商平臺、10個跨境電商產業園、20個公共海外倉,每個主體省財政最高支持50萬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6.在縣域開展外貿高質量發展區建設活動,2021年認定10個高質量發展區,每個支持100萬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7.認定10個省級進口貿易促進創新區,每個創新區省財政支持100萬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8.擴大高新技術設備及關鍵部件和母嬰用品、食品農產品等民生用品進口。對符合“十強”產業的高新技術設備及關鍵部件進口,以不超過申報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幣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作為貼息率,具體由各市自主確定并落實貼息資金,省財政予以適當補助,貼息率可上浮5%。(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9.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自2021年起3年內,對山東建筑企業開展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投保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出口特險(含特定合同保險和買方違約保險)和出口賣方信貸保險的保費等,省財政按照不超過單個項目保費支出的70%、每個保費繳納年不超過150萬元、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給予保費補貼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30.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首次突破1億元的產業鏈重大外資企業,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四、加快動能轉換
31.加大對創投企業支持力度,省級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對天使基金的出資比例由最高30%提高到40%,省、市、縣級政府共同出資占比由最高50%放寬至60%;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于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項目,引導基金讓渡全部收益。(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2.從2021年起,省自然科學基金設立集成電路專項基金,面向全球支持優秀科技人才聯合我省團隊開展基礎理論和應用基礎研究;在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中分別設立集成電路、新材料、新能源專項,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集成電路領域的科技型企業,給予10%的研發投入后補助。(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33.大力支持省屬企業科技創新,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在省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給予獎勵加分。支持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科研團隊最高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的1.5倍予以獎勵,對獲得省級獎項的科研團隊最高按照省級獎勵資金的1倍予以獎勵,獎金列入工資總額,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34.支持省屬企業實施重大科技攻關,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省屬企業,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團隊的工資總額單列,不受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限制。(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35.對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考核排名前兩位的省屬企業,省財政對省屬企業“雙招雙引”作出突出貢獻人員給予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
36.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5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建立科技型企業“白名單”制度和科技增信評價體系,將單戶企業納入風險補償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年度余額提高到2000萬元。(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37.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對省級認定的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省財政給予每家最高3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擬上市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對擬上市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輔導。(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
38.加快推動技術經紀服務行業發展,大力培育市場化技術經理人隊伍,對考核評價優秀、良好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經費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39.加快實施省級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支持我省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與紡織、機械、化工、食品等重點行業共建專業性子平臺,面向全產業鏈供應鏈建設大宗原材料、裝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重點工業行業電子商務平臺,對建設成效顯著、電子商務交易額領先、服務中小企業數量居前的平臺,納入工業互聯網財政支持政策范圍。(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40.自2021年起,對在省內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省級財政、企業所在市財政分別負擔1000萬元,激勵建筑企業做大做強。(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41.支持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自2021年起,對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企業遷入我省或將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分離到我省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省級財政、企業所在市財政分別負擔1000萬元。自遷入之日起3年內,對企業產生的新增財力,由企業所在地給予適當獎勵。(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五、強化要素保障
42.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渡期內,對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補短板強弱項重點項目,以及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教育、公共衛生、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等民生工程的用地,做好“兩規”(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一致性處理,全力保障省重點項目落地;對建設用地規模不足的市、縣(市、區),可按照2019年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50%預支新增用地規模。(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43.實施重大項目新增指標提前預支政策,在國家明確2021年新增土地計劃指標管理方式前,對符合拿地條件、急需開工的項目允許預支用地指標,預支數量控制在2020年各市核補指標的50%以內。(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
44.實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動態管控政策,下達比例在完成國家下達任務量基礎上再增加10%,并根據項目用地需求適時調整,增加“增存掛鉤”核補指標數量。(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45.自2021年起,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青島、煙臺)、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各片區(青島)和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內,推行“標準地”供地比例由30%擴展到全部工業用地。(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46.設置不低于50億元的再貼現專項額度,對供應鏈票據給予低成本資金支持,推動供應鏈票據加快發展。(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47.支持區域股權交易市場設立鄉村振興板,2021年推動10家涉農企業在鄉村振興板掛牌融資。擴大上市后備資源,將全省上市后備資源庫擴充至2000家,納入全省金融輔導系統跟進服務。(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48.健全市場化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融資擔保機制,省級財政投入1億元,推動設立總額4億元的省級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為企業市場化收購農民糧食的貸款提供融資增信。(牽頭單位: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
49.開展大蒜、蒜薹、馬鈴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蔥、生豬等省級特色品種目標價格保險,2021年為農戶提供不少于50億元的價格風險保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以上政策,除已明確政策執行起始時間的條款,以及由國家統一出臺的政策外,其余政策均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各項政策牽頭單位會同相關責任單位,于2021年4月1日前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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