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 00:00:00 來源: 點擊:169 喜歡:0
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相關業務的溫馨提示(四)
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日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開展我市建筑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換證等相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省住建廳會議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服務,溫馨提示如下:
1.自2024年7月1日起,在日照市申辦建筑業資質延續業務需核查企業人員資質申報前3個月社保(可含當月)。企業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提交且已滿足申報條件的(人員在全國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注冊完成可查詢、已繳納社保),按原規定執行;企業提交時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不予認定。
2.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提報資質延續申請,否則自行承擔資質超期或資質真空期風險。
3.混凝土資質延續不再對設備進行強制要求。
日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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