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00:00:00 來源: 點擊:426 喜歡:0
▎來源:廣州市住建局
11月9日,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第二批)工作的通知》。明確將6月份以來河南省企業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該市的部分企業作為本次核查對象,共143家企業。主要核查:1、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2、核查期間如企業將資質再分立到外市企業,或者企業變更注冊地到外市,核實后如實登記。資料核查要求:1、資質標準對凈資產、場所和設備有要求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常見問題以及通用問題解答執行;2、技術負責人核查資料需提供:(1)本次動態核查前一個月或者當月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需附網查途徑);(2)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需附上曾經工作單位的證明人及聯系方式);(3)具備的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需提供網查途徑)。原文如下
穗建筑〔2022〕9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我市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的相關規定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將對河南省企業以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廣州市的企業資質,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分批進行。現將第二批專項動態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核查對象 本次核查對象為6月份以來河南省企業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我市的部分企業,具體詳見附件1《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二批)》(以下簡稱《核查清單(第二批)》)。二、核查內容 (一)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 (二)核查期間如企業將資質再分立到外市企業,或者企業變更注冊地到外市,核實后如實登記。三、核查安排 (一)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被列入核查清單的各有關企業應對照《標準》,針對本企業《核查清單(第二批)》所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提供核查資料(資料要求見附件2),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企業應于 2022年12月7日前將《標準》要求考核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核查資料以書面的形式報至核查部門,具體詳見《核查清單(第二批)》標明的核查部門。 (二)2022年12月8日起,我局將組織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等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核查等形式進行動態核查。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四、核查要求 (一)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做好企業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二)請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對照《核查清單(第二批)》,主動聯系企業并建立核查臺賬,于2023年2月20日前將最終動態核查情況報我局。 附件: 1.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二批) 2.資料核查要求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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