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00:00:00 來源: 點擊:701 喜歡:0
近日,南京和宿遷發文,共撤銷7家建企10項資質。
附原文:
關于對南京宇和建設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業企業作出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和維護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秩序,服務我市建筑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建筑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公告》(〔2020〕第16號)等文件精神,我市開展了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本機關決定撤回南京宇和建設有限公司等第二批3家企業的有關建筑業資質(見附件1、2),并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依法予以注銷。
被撤回資質企業應于2021年7月16日前交回相應資質證書正本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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