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00:00:00 來源: 點擊:715 喜歡:0
近日,江蘇省住建廳發布公告,要求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至此,去年12月住建部選擇的六個地區均已發布相關公告,標志著建筑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進入新階段。
關于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的公告
〔2021〕第3號
(一)審批方式。試點的資質類別中,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企業可選擇告知承諾審批方式或者原有方式審批;申報其他資質類別的采用原有方式審批。
(二)申報途徑。企業通過“江蘇省住房城鄉和建廳行政審批綜合平臺”網上申報勘察、設計、監理資質,通過“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網上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勘察、設計、監理資質申報直接報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事項按照原省批資質申報渠道申報。企業通過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網上辦事欄目進行資質申報和辦事指南查詢(網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
(三)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
1. 申請。企業通過資質申報系統,閱讀《告知書》后,按照要求填寫并上傳《資質申請表》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詳見附件2)。
2. 受理。我廳行政審批處收到企業申請后,將對照受理條件進行核對,符合受理要求的,線上受理;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 公示。對已受理的告知承諾申請事項,我廳將在“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站”公示企業申請的告知承諾事項、企業填報的人員、業績項目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4. 審批。我廳依據企業填報的資質申請信息,依托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一體化平臺,對人員、項目信息進行審批。
5. 公告。對企業填報信息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我廳將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對在公示期內被舉報投訴且證實存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將作出不予許可決定;審批結果將在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江蘇建設公眾號”等進行公告。
6. 核查。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作出后3個月內,我廳將對照標準要求對企業承諾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核查,核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將在審批系統予以記錄。
(四)監督管理
企業提出試點資質申請,相關工程項目業績需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要求。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類資質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必須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方可作為有效業績認定;其中,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所填報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類項目業績應為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數據等級標記為A級的工程項目。
申請工程勘察及非建筑工程和市政類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的,本著自愿原則,企業可以在申請資質前,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工程勘察和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類業績”模塊錄入企業和個人業績信息,經確認后轉入省一體化平臺業績庫;未進入平臺的項目業績,我廳將采取適當方式核查其真實性。
五、其他事項
1. 關于下放試點資質證書換發。為了順利銜接試點資質審批工作,含下放試點資質的企業需要辦理其他資質申請事項的,需先行換發試點資質證書。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原資質證書中只有下放試點資質的,憑資質證書原件到省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直接換證(或郵寄辦理);原資質證書中既有下放試點資質,又有未下放試點資質的,需憑資質證書原件先到省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換發下放資質的證書(或郵寄辦理),再按照要求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換取新證書。
試點下放審批權限的資質類別
勘察資質
巖土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分項)、巖土工程設計(分項)、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分項)、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
設計資質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醫藥、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電力、冶金、軍工、機械、商物糧、核工業、輕紡、建材、農林行業及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二)建筑工程事務所資質。
(三)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
施工資質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二)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輸變電工程、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監理資質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煉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通信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