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 00:00:00 來源:網絡 點擊:2848 喜歡:0
從2017年開始,針對建筑業職業/從業人員的改革逐漸開啟。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師、“八大員”等,從考試政策調整,到注冊執業流程大幅優化,一系列政策接連出臺。
今年監理行業調整比較大,考試辦法調整、證書合并、統一考試。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其他注冊人員或中級職稱也可擔任總監理工程師。這些改革勢必會引來監理行業的變革。
關于前景:
2018年,住建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將《辦法》中唯一涉及“監理”的內容--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刪去。
此后,多個省份、地市針對中小工程項目建設,明確不再強制監理。
山西:2020年4月,山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除了國家重點項目、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等,其他項目可不實行工程建設監理,由建設單位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監理資質的工程咨詢服務機構開展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在監理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可不再委托監理。
此外,廣州、北京、成都、天津、上海、廈門已發文,部分工程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1、建設單位自管、委托咨詢:
上海: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選擇監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實行自管模式。
廣州:建設單位可通過聘請具有建筑學、工程學或者建設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內部工程師,履行監理職責。
廈門: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選擇監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其它管理模式。
成都: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實行自管,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天津:鼓勵建設單位選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指出,要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2018年,河北省住建廳下發《推動工程監理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大力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滿足委托方多樣化需求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是監理企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
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在立足施工階段監理的基礎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務領域,提供項目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現場監督等多元化的“菜單式”咨詢服務。
對于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監理。
2、以“保險”代替監理
北京:對可不聘用工程監理項目,建設單位不具備管理能力時,可通過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由保險公司委托風險管理機構的方式對工程建設實施管理。
雄安:2019年《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提出,結合BIM、CIM等技術應用,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
6月1日,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征求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探索工程監理服務轉型,試點地區通過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培育一批具備巡查服務能力的工程監理企業。
2、監理巡查服務:是以工程重大風險控制為主線,采用飛檢、巡檢等工作方式,對建設項目重要部位、關鍵風險點進行監測檢測和判定,并提出處置建議。主要服務內容包括:市場主體合法、合約有效性識別;危大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巡查;特種設備、關鍵部位監測、檢測;項目交竣工驗收建議等。
關于執業:
2019年12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明確: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眾所周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是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而且執業范圍相對更寬泛。
工程總承包:
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施工總承包:
是指業主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由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
毫無疑問,這是一項利好!
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已正式發文,非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得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
北京:2019年3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人員配備管理規定》明確,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監理工作經驗。
上海:2019年3月27日,上海市住建委下發通知,要求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除需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及最低從業年限以外,同時應滿足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
廣州:擔任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擔任小型工程施工現場監理工程師,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
重慶:總監理工程師除需符合現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規定的任職資格外,同時應滿足具有建筑學、工程學或建設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020年,中國建設監理協會頒布了《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標準》(試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增加了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對一級和二級類注冊證的認可。
2.0.6條明確總監理工程師:由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任命,負責履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或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其他工程技術、經濟類注冊人員。
這句話和以往表述不同,明確其他工程技術、經濟類注冊人員也可擔任總監理工程師。
在《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標準(試行)》條文說明的第2.03條:
對于有組織管理協調能力經過行業組織的監理業務培訓的其他工程技術、經濟類一級注冊人員,也可擔任本專業(注冊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經過行業組織的監理業務培訓的其他工程技術、經濟類二級注冊人員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人員,可擔任本專業三級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增加對一級和二級類注冊證的認可,加大了崗位競爭。未來,注冊證書的互通性可能會大大增強。
2018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工程監理企業甲級資質標準注冊人員指標的通知》,
自2019年2月1日起,審查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含升級、延續、變更)申請時,對注冊類人員指標,按相應專業乙級資質標準要求核定。
此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對“專業資質標準”注冊類人員要求如下:
1、甲級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25人次;
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得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
2、乙級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得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
雖然減少了注冊類人員數量要求,但是大大加強了現場履職檢查。
自2020年起,報考監理工程師取消“中級職稱”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之前的報考要求:
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三年。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關于考試有以下調整: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
增項:已取得一種專業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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